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履行专题 > 不安抗辩权专题 > 

一般保证履行的例外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一般保证履行的例外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原《经济合同法》、原《技术合同法》并未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只有《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一般保证履行的例外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不安抗辩权专题

热门一般保证履行的例外知识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原《经济合同法》、原《技术合同法》并未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只有《涉外经济...
一.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后果保证人行使了先诉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第一,保证债务可能得以消灭。因为债权人向...
一、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
一、不安抗辩权是指什么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后,可能会发生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非常情形,这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所谓不安抗辩权,就是在双方当事入约定了履行合同义务先后顺序的合同中,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一般保证履行的例外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