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专题 > 保护监察专题 > 女工、未成年保护专题 > 

天津流产假规定2013

找专业劳动律师

天津流产假规定2013
一、对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有哪些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后,经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一次性发给40...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天津流产假规定2013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劳动专题分类

 
 
 
 
 
 
 
 
 
 

热门天津流产假规定2013知识

一、对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有哪些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
一、什么是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哪些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去做(1)《生产...
一、使用童工有几种罚款标准(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
一、哺乳假规定放多长时间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
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任何单位都不得剥夺。那单位如果不剥夺而选择开除这一女职工怎么办,单位能开除休产假的女工吗,如果休产...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天津流产假规定2013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