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专题 > 保护监察专题 > 女工、未成年保护专题 > 

母乳喂养休假

找专业劳动律师

母乳喂养休假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根据我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5,即8小时内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母乳喂养休假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劳动专题分类

 
 
 
 
 
 
 
 
 
 

热门母乳喂养休假知识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
一、什么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
一、产假具体有多少天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时,分别按下列情况享受产假:(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
一、产假期间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母乳喂养休假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