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是福是祸?

“实名制”可谓是一个越来越火的词汇了,除了早已实名制的飞机票,火车票实名制开始试点,前一阵重庆市宣布将启动网络实名制,把QQ群、微博客、手机短信等也都纳入监管范围。而在电子商务盛行的今天,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即网店实名制,则牵动着数亿买家卖家的神经。

5月3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那么,网店实名制将给个人电子商务带来哪些影响呢?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工商总局:网店7月1日起实行实名制

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规定从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例如,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但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

热点解读

热点1 网店办照不“一刀切”

开网店是否需要办照,此前是热议焦点。今年4月,工商总局就《办法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记者对比了一下,昨日公布的《办法》内容并无太大变化。

《办法》将开网店的卖家分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两类,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表明,工商总局对开网店办照并没有实行“一刀切”,不是所有网店都要强制办照,而采取了较人性化的区别监管。一些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个人卖家,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进行网络交易。

热点2 用购物凭证保护买家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交易是在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办法》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者真实身份、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为经营者建立登记档案,要求网络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此外,工商总局表示,对网络交易将主要实施3项监管措施,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力争3年建成全国统一网络监管平台。

热点3 经营者信息至少存2年

《办法》规定,提供服务交易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开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并应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其中,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同时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须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对售假网店采取措施。

另外,消费者在网上消费发生纠纷,平台经营者应向其提供销售者真实的网站注册信息,协助向交易当事人追偿。

热点4 违法交易最高可罚3万

《办法》同时赋予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辖权。工商总局表示,按照有利于维护权益、便于查处的原则,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管辖,如果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移交给违法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处理。

对网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处以1万到3万元的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提请关闭该违法网站。

工商总局就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牵动数千亿市场份额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网络交易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与2009年淘宝网改善卖家评价体系、优化买卖交易功能等密切相关,并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

进入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更为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

从市场结构来看,C2C(个人对个人)市场上淘宝、拍拍等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淘宝网一家独大,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拍拍网次之,易趣位列市场第三。自主销售式B2C(商家对个人)市场上,市场参与主体增多,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与此同时,C2C网站推出的淘宝商城、拍拍商城等B2C交易规模比重也呈上升趋势。 从交易平台种类来看,2010年第一季度,约9成网络购物集中于平台式购物网站,但自主销售式B2C购物网站的交易规模占比重仍呈提升态势。

福祸利弊难定 喜忧参半的实名制

网店实名制有利于诚信制度建立

在当前形势下,实施网店实名制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的发展及诚信机制的建立,因此,实名制势在必行。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考虑由此带来的弊端,并通过妥善途径加以解决,譬如通过减税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简化相应办理手续等,以降低这一制度为消费者及经营者带来的不安全感,解决由此引发的信任问题。

网店实名制到底是好是坏,又是否是长期确定的趋势?

你说我说网店实名制-------几家欢喜几家愁

网友“呼拉圈”坦言,网店实行实名制,价格可能会上涨一点吧,但是对于买到假货的可能性会减小,就是买到了,也投诉有门,是很好的事情。

“无规矩不成方圆”,网友“阿发”强调,若没有健全的制度对网络交易加以规范,这一虚拟的平台势必陷于混乱乃至于最终“倒塌”。网店实名制的实行,则为虚拟交易的硬伤——诚信带来了新的契机,消费者与商家都有了切实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从这点来说,实名制大有裨益。

网友“桃乡一瞥”则表示,网店实名制可以筛掉不合格的那些小网店,也可以让正规的大网店信用度得到提高。但同时他认为不应该只对网上卖家实行这个实名制,买家也要做实名认证,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网上交易的骗局。

还有一些网友从更高的层面期待这部“新规”。有网友表示,现在网络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但我国的网络立法一直没有跟上,法规内容自不必说,更重要的是传递了一个信号,就是将网络环境的规范提到了日程上,意义重大。”

在淘宝网开女装店的王女士表示了自己的隐忧,她坦言,如果网店到工商部门登记,那就要跟实体店一样去缴营业税。势必增加成本,降低竞争力。

一家网店经营者梁先生也如此认为,实名制的实行,必然会带来网店的大洗牌,而伴随着实名制的,或许还有工商注册及税收的缴纳,这势必增加网店的运营成本,在此情况下,他们这些实力本来就不够强的小店就只好选择退出。

对此也引发了一些消费者的担忧。网友“车厘子”常在网上淘宝,她认为实名制固然能使其权益受到保护,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实名制带来的网店运营成本的增加,最终必然会转嫁到他们身上,那么便很难从网上买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如此一来,网店的吸引力也会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网店经营者还表示,即使实行“实名制”,自己可以随时新注册、更换自己的网上名字以躲开“实名制”的追查。网店实名制的落实也并非一劳永逸。

他山之石

国外的相关规定

英国

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

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商家要交税,并且商家必须在其网站上标注以下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在内的联系方式,工商税务注册号码,上级监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企业增值税号码等。此外,网上商品价格必须标明是否含税费和邮寄费。

新加坡

政府牵头保障网店安全

新加坡政府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并通过了《电子交易法案》和《电子交易(认证机关)法规》,确保网上交易者获得全面、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为了使企业和消费者能放心安全地进行网上交易,新加坡政府还引导企业参与安全协议的制订推广,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

德国

网上购物受到法律监管

德国网上消费安全性主要来自法律管制。2000年,德国颁布了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法规,对销售商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其次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保护。德国消费者协会都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名下。

结语:规范网络交易的发展,应多管齐下。除了通过实名制来解决个中问题之外,还应通过其他方式来加强管理。如强化对交易流程的管理,完善售后监管制度,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权益。
网友评论
已有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
网友们正在咨询:·是否构成违法或犯.·北京市信之源律师.
我要注册登录

新闻立场

发表评论
你支持个人网店实行实名制吗
0%
0%

相关资料

专题调查

你觉得本期专题质量如何?

新近专题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57499208
电子邮箱:fabangnews@163.com
本期编辑:喻利琴
版权声明:法邦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