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紫金矿业所属的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污水渗漏事件,据称有9100立方米废水排进汀江流域。沿岸及水库的养殖业遭受灭顶之灾,约400万斤鱼被毒死。当地居民不敢饮用自来水,靠买瓶装水生活。但直到十天之后,即7月13日,紫金矿业才发布公告承认上述事故。而紫金矿业此前已经多次酿成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测算,赔偿费用和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的停产将给紫金矿业带来4亿元的损失。
紫金矿业延迟披露是否违法?此次污水泄漏事故责任在谁?环保监管为何没有起到应有作用?紫金矿业和地方政府又有何千丝万缕联系?
身陷“环保风暴”并遭环保部通报批评的紫金矿业披露,公司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造成汀江流域局部污染,福建省有关部门已初步认定此次污染属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据新华社报道,福建省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说,截至目前,汀江流域和位于永定县境内的棉花滩库区出现了大面积的死鱼和鱼中毒浮起现象,据初步统计,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详细]
早在一个月前的6月5日,闽西最大河流之一的汀江就遭受严重污染,然直至汀江污染一个多月后的7月12日,紫金矿业公司股票才紧急停牌,随之发布污水渗漏事故公告。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为数不多的因环境事故申请停牌的事件,也是环保部和证监会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违法信息披露要求的另一注脚…[详细]
污染事件:[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渗漏事故 汀江流域被污染]
影响危害:[当地无人敢用自来水] [流域内养殖业几近绝收]
质疑声音:[紫金矿业身陷环保门 诚信备受市场质疑] [投资者提四大质疑]
公司回应:[紫金矿业:一开始以为是小问题] [高管:为维稳选择瞒报污染事故]
业绩影响:[环保事故重创紫金矿业 损失达4亿元]
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3日发生的废水外漏事故,作为上市公司的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什么直到12日才对外公布? …[详细]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表示,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则,上市公司在发生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是应在两天内披露。紫金矿业此事,一是涉嫌违反证券法,二是涉嫌违反环境法。
这次的责任应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不仅是因为政府在其中信息披露不及时,且因为上杭县本就是紫金矿业最大的股东,占有其28.96%股权…[详细]
紫金矿业旗下的紫金山金铜矿,为何能屡次发生污染事件而得不到根治? 7月14日,铜矿所在地福建省上杭县部分退休官员表示,紫金矿业应承担第一责任,而当地县级政府也有放任监管之责。“早就有隐患,早就有死鱼,紫金矿业有责任,政府也有责任。” …[详细]
污染触目惊心,而又瞒报9天之久。上市公司本该坚守商业诚信,却能任意宰割信息,视股民利益和股市法则为透明。当地政府与污染企业的盟友关系,令司法问责隐晦不清。而紫金矿业犹如自私自利的淘金大鳄,甚至不必为当地民众的生命健康负责,而由当地政府全权打理所有糟糕的污染局面。
污染以这样的方式上演,最受伤害的当属民众,他们赖以生存的水源和环境成了最不稀罕的部分。包括紫金矿业的本次污染事件,民众权益广受侵害已经是污染事件中的常态。从一开始,民众和环境就被当作牺牲品,忽略不计,不幸成为企业盈利和政府创收的廉价成本…[详细]
前有英国石油公司(BP),后有紫金矿业。两家公司,一外一中,本没有直接联系,但“破坏环境的肇事者”这一共同身份,将两者联系起来…[详细] 【紫金矿业污染背后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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