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
分析一房两卖,通常为三种情况。一是卖使用权,即将假按揭房产以口头许诺业主拥有“永久使用权”的方式再次出售。二是重复骗贷,即将房产在房地局重复登记后,再通过其他人二次向银行贷款,除了将一部分假按揭房“卖了使用权”之外,还有的将另一部分假按揭房在房地局重新登记,再到银行去骗取贷款。三是以租转售,即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以租转售合同》,租期期满后房产归业主所有。
二.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只有进行了产权过户登记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购房人在与出卖人(不限于开发商)订立买卖合同后,如果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他仍没有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购房人仅能依据《合同法》请求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购房人无法防止出卖人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卖给他人的情形发生。同时,为保护第二买受人的权益,根据物权优先原则,购房者已无法获得指定的房屋,而只能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要求损害赔偿。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出卖人已挥霍或转移了财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还是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