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刑事行政.>刑法>重点罪名.>查看 登录注册

什么是毒品?毒品的数量应如何计算?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6.0

已有6人评价

浏览:9668次下载:13

发布时间:20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