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刑事行政.>刑法>量刑>查看 登录注册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9679次下载:3

发布时间:201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