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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损坏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理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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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八区、房山、通州、昌平及亦庄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损坏理赔事项,统一由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办理。办理时限为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时应提交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一)责任者应持由民警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书到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办理理赔手续。


(二)责任者理赔手续办理完毕后,持交通设施管理处开具的收款单据到交通事故发生地管界支队办理事故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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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