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民事类>交通>交通事故.>查看 登录注册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636次下载:4

发布时间: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