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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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



(一)行政行政机关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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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