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8]2347号)文件规定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买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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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