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票据>票据时效>查看 登录注册

票据时效期限的规定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①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汇票、本票出票人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 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②票据伪造: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为一定行为。



③票据记载事项更改:除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不得更改外,其他可根据实际需要更改(签章证明)。



④关于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5.5

已有4人评价

浏览:1806次下载:5

发布时间:20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