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民事类>民法>宣告死亡>查看 登录注册

死亡宣告的撤消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


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5.5

已有4人评价

浏览:2817次下载:8

发布时间:20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