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公司>有限责任.>股权转让>查看 登录注册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20天。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1970次下载:7

发布时间:201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