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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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