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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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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满足的条件


第一,再审程序的对象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特殊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再审程序的对象;


第二,提起再审的理由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确有错误。主要包括:


A、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B、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D、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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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