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资金的申请实行随时申请,集中审理。申请单位应填写“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专利技术文件,出具市政府委、办、局,区、县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意见书。每年六月一日起审理上年六月一日至当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收到的申请。一个专利项目只能资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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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