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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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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人事争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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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