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5条规定: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属刑事犯罪,全案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经济纠纷需要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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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