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程序类>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查看 登录注册

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是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是指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是指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个人。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7.3

已有3人评价

浏览:3393次下载:7

发布时间: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