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房地产>土地管理>土地增值.>查看 登录注册

合作建房应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缴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4340次下载:7

发布时间:20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