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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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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