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民事类>合同>合同变更>查看 登录注册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


⑤显失公平 更、可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7.3

已有3人评价

浏览:1942次下载:5

发布时间: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