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如何分割遗产呢,分割遗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如果下文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请您直接咨询律师。
一、法定继承如何分割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对于遗产的分割,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均等分割,即在同等条件下,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包括遗产分割时间、方法和份额。
5、遗产分割应当有地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式处理。
二、分割遗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