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继承遗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法。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然后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最后按法定继承办理。
6、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