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就此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有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最后,在继承房产时,其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二、继承权纠纷诉讼的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遗产继承诉讼费按案件的标的额来分段计算: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以上就是有关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以及继承权纠纷诉讼的诉讼费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您的问题。如果发生了继承权纠纷并决定提起诉讼的,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了诉讼期限,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此外,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因为有时候证据的充分与否可以决定一个案件的结果。实践中继承权纠纷诉讼的相关证据比较难以收集,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一下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