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诉讼请求要求多少金额是当事人本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但为什么有些法院同样以内部规定对继承案件要求以所有遗产额度去写诉讼请求并交纳诉讼费用呢?
这样的诉讼费收费方式,法院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也是有道理的,如果法院同意原告以其自愿主张的诉讼请求的份额立案,那么其余的诉讼费就不可能收上来了,而实际法院审理判决的总额却是全部遗产,如果这些权利人中只以占很小份额的人去做原告,那么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则更可怜,所以应当对此专门作另外的规定,此类继承纠纷必须以遗产总额作为收取诉讼费的依据,待判决时依据各自的份额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建议法院严格执法,不要过于“变通”地去违法操作,否则不利于现代法治的实现,同时也有害于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上述两个建议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二、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规定:
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继承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