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
可继承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作为遗产。个人承包权可否继承,视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无约定且无法律规定的,不得继承。
二、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般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说明:“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在继承开始之前,是一种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权利,只有继承开始时,继承权才由不确定的状态转化为现实可行的状态,未丧失、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才有资格实际参加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的时间,也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及其数额的时间界限。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继承的人,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必须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包括胎儿)。除被继承人的子女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该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法》策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保护的最长时效是20年,从继承开始时起算,超过此期限的,继承人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的,也丧失司法保护的“胜诉权”。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 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有关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以及财产继承开始的时间的具体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公民死亡,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实践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各继承人都想多分得财产,继承人之间对于财产继承的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生活中因遗产继承问题而闹得家庭失和甚至是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继承人之间如果在继承财产时发生了争议,最好是及时咨询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寻求解决办法,避免发生纠纷而闹得家庭不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