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纠纷的法院管辖
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就是遗产继承,关于遗产继承有许多注意事项。比如遗产继承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
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二、老年人如何避免遗产继承纠纷
与老年人相关的家庭遗产继承纠纷包括:老人丧偶后,其他家庭成员急切地与健在的老人分割遗产;由于再婚老人的财产所有权模糊,再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复杂,极易发生利益冲突,遗产纠纷增多;未婚同居的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发生遗产纠纷增多;老年人在继承遗产时遭遇晚辈阻挠增多;老年人独立行使遗产处置权越来越难。
针对这五种新趋势,建议老年人不要把财产作为遗产过早留给子女。
老人的房产、储蓄等一旦馈赠给子女,老人将由富有变成资源贫困户;老人生前不要把自己的房产等作为赡养条件馈赠给子女;不能过早写遗嘱,把动产变成不动产,避免出现亲子之间遗产纠纷。
增强四种意识可以避免遗产继承纠纷:
一是财产意识。为避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致陷入困境,老人最好提前做好个人财产的储备。
二是遗产意识。老人再婚前要进行财产公证或办理遗嘱公证,对自己身后的财产分配做出书面说明。
三是维权意识。一些老人觉得跟晚辈争遗产不光彩,明知吃亏也不愿与晚辈争辩。
四是执行意识。老人订立遗嘱时要考虑到具体执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老人若遇继承权被侵犯或者被剥夺时,要尽量在财产被事实分配之前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对遗产继承纠纷的法院管辖以及老年人如何避免遗产继承纠纷的具体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近年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手中的财富也不断增加,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因亲友辞世而引起的遗产继承纠纷也越来越多。现实生活中因遗产继承纠纷产生矛盾的例子比比皆是。由于继承人之间往往有着某种血缘和姻亲的关系,相比其他方面的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亲情成本。为了避免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最好是咨询一下相关的遗产继承专家律师的意见,提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