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与其家庭成员可能很长时间之后才开始分割遗产,而且因为遗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很多当事人想去法院起诉,却因为担心超过诉讼时效而不敢行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那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怎样处分遗产才不会发生纠纷?
一、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即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就已经开始了。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分割的时间是不同的。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可由各继承人协商决定。实际生活中,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
二、继承开始后怎样处分遗产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也开始,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但是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依然对继承纠纷当事人行使诉讼权有重要意义。如果您现在也发生了继承纠纷,而且距离被继承人去世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您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律师会帮您确定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何适用时效的中断,以保障您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