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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继承开始后怎样处分遗产

此文章帮助了311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与其家庭成员可能很长时间之后才开始分割遗产,而且因为遗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很多当事人想去法院起诉,却因为担心超过诉讼时效而不敢行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那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怎样处分遗产才不会发生纠纷?

一、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即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就已经开始了。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分割的时间是不同的。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可由各继承人协商决定。实际生活中,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

二、继承开始后怎样处分遗产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也开始,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但是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依然对继承纠纷当事人行使诉讼权有重要意义。如果您现在也发生了继承纠纷,而且距离被继承人去世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您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律师会帮您确定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何适用时效的中断,以保障您诉讼的权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具体实践中,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投保人指定了受益人,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就会取得赔偿金。而此时赔偿金不是投保人的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事故发生后所得的保险金就是投保人的遗产,就可以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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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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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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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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