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分配的方法有哪些
具体的遗产继承方法分析如下: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把遗产的一半先分给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应该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律是禁止以遗嘱方式剥夺其继承权的。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须指出的是,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各继承人应分得相同遗产。
5、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
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
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内容后,能够对有关“遗产继承分配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不宜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等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遗产继承的问题。在遗产继承分配的过程中,如果各继承人都想获得诸如房产之类的不宜分割的财产的所有权时,是很容易发生遗产继承纠纷的。发生了纠纷,继承人之间就要想办法解决,以避免伤了和气。在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过程中,若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您向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