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留份是什么
特留份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的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实质是通过对特定的法定继承人规定一定的应继承份额来限制遗嘱人的遗嘱自由。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如果没有给特留份权利人保留法定的份额,则其相应部分的处分无效。
(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才享有特留份权利,在继承开始前,并无现实的特留份。因为继承人为何人,在继承开始前尚处于变动之中,特留份的具体数额更是无法确定。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是享有特留份的充要条件,而不论其财产状况、有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非法定继承人不能享有特留份,法定继承人丧失或抛弃继承权的也不再享有特留份。
(三)特留份是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被继承人将财产以何种形式遗留给特留权利人,由其自由决定。
(四)特留份权利不得因遗赠或遗嘱指定而被剥夺,任何以遗赠或遗嘱指定而规避法律的行为均为无效,受遗赠人或遗嘱指定人理应返还部分或全部已取得的遗产以满足特留份之需。
(五)特留份比例依法律明文规定,除法定事由出现外,任何人无权更动。
此外,特留份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点作用:
第一,特留份制度的建立,符合基本的道德规范的要求。将遗产不留给父母、妻儿,反而全部赠与保姆、情人,难免乖情悖义,情理不容。因此,如果这种情形,法官能够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为依据,而判决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无效的。因此,这样的规定一方面符合我国所倡导的自食其力的传统道德观,另一方面也维护了遗嘱人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
第二,特留份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对家庭成员的扶助和社会利益的保护。对于生活困难的亲属,可依靠“特留份”得以独立生存,而无须社会扶助,减轻社会压力,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
第三,特留份制度的建立,顺应世界民法的发展潮流,也利于保护我国公民在涉外继承中的继承权。而我国法律如一直欠缺特留份制度,将导致我国国民与外国国民受到不同的法律保护,损害我国公民利益。
二、共同遗嘱要留特留份吗
夫妻共同遗嘱不得违反特留份的规定,共同遗嘱须保留对各自共同遗嘱人有法定继承权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共同遗嘱应对有法定继承权双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有必要的份额。
上文对“特留份是什么”、“共同遗嘱要留特留份吗”两个问题进行了辞简理薄地介绍,相信大家此时对遗嘱中得特留份以及共同遗嘱中得特留份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特留份制度是我国目前法律中缺失的制度,但在实践中,对遗嘱继承的处理并不会因为具体条文的缺失而有悖于人伦道德。遇到遗嘱继承的案件,一般都会去考虑到特定亲属的问题,而同时订立的遗嘱中一半以上的是无效遗嘱。生活中如果遇到特留份、遗嘱的问题时,可以向律师进行求助,相信专业的律师能为您带来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