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被继承人遗产
1、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3、《意见》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4、《意见》第五十四条规定,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如何分配被继承人遗产
1、遗嘱分配、遗赠分配、遗赠扶养分配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按照遗嘱、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即可。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其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其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其三,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哪些属于被继承人遗产”以及“如何分配被继承人遗产”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分配遗产前需要审核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资格、遗嘱(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否真实有效等,避免造成权利人的损失,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介入,帮助你解决遗产继承中的任何法律问题,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