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3、《意见》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4、《意见》第五十四条规定,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
1、确定遗产的范围,必须弄清构成遗产的条件,具体包括: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2、确定遗产的范围,不仅要弄清哪些属于遗产,也要弄清哪些不属于遗产,以避免混淆。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
(1)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3)死亡赔偿金。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而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参与遗产分配。
(4)死亡抚恤金。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遗产的范围是什么”以及“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有了进一步认识。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虽有遗嘱但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遗嘱只部分有效,其未经处分的遗产或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一般也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中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就遗产问题产生争议,尽快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介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