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公证有哪几种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分别是:
1、法定继承公证
2、遗嘱继承公证
3、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
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
(7)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取消遗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
(8)为胎儿保留之特定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其特留份额适用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