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原则?
解决遗产继承纠纷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1)在同一继承顺序中,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维护寡妇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允许寡妇带产再嫁。
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对被继承人尽了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5)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能调解解决继承纠纷么?
继承,是公民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以后,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所谓继承纠纷,就是指在确定死者遗产范围和由谁继承、怎样继承的问题上发生的争执。
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通过三种方式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3、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