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尽扶养义务能分得遗产吗?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但是存在特殊情况,也就是不均等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对于不尽扶养义务的的人,如果是其有扶养能力且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承人协商同意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不尽扶养义务的人是生活有困难却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则有可能会多分。
二、未成年人能多分遗产吗?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享有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未成年人如果是继承人,一般是均分,至于能不能多分或少分,则看其他继承人协商结果。如果未成年没有继承权,但是依靠被继承人生活且没有劳动来源的人,则可适当分得一定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