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二、时效过后继承权丧失吗
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己承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