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的某一天,陈女士的丈夫杨先生在去上海出差的路上,出车祸死亡。杨先生是个生意人,除一笔赔偿金外,还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可就在陈女士处理丈夫后事时,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找上门来,声称孩子是杨先生和她的私生子,要求从杨先生的遗产里分割一份给孩子做抚养费。请问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首先,私生子是有继承权的。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关于谁是法定继承人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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