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想订立一份共同的遗嘱,把我们的的房子还有存款留给儿子和女儿,想问一下订立夫妻共同遗嘱有什么条件,夫妻共同遗嘱需要公证?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订立夫妻共同遗嘱有什么条件,夫妻共同遗嘱要公证吗”的问题。
下面将会为您一一解答。
(一)夫妻共同遗嘱首先要符合遗嘱订立的条件即:有遗嘱能力,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强制固定,处置的需是个人财产,遗嘱不得违背社会利益和社会公德。
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二)共同遗嘱并不是必然要求公证,但是公证会具有更强的证明能力。
根据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因此如果您要设立共同遗嘱需要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必须是双方都同意,遗嘱中必须规定双方都可以有撤销遗嘱的权利。
共同遗嘱也不是必然要去公证。由于我国《继承法》对共同遗嘱没有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共同遗嘱容易引起争议,很有可能无法达到遗嘱人的本来意愿,因此,还是不建议选择共同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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