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时说把房子给我弟弟,当时在场有我父亲和弟弟,这个口头遗嘱有效吗?如果这个口头遗嘱遗嘱无效怎样继承母亲的房子?
你好,很高兴很解答你的问题。首先,只有亲人在场的口头遗嘱有效吗?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且缺一不可,即: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是任何场合所立口头遗嘱都有效。
“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由于你父亲和弟弟都属于继承人,因此,他们不能当证人。
那么,这个口头遗嘱无效。其次,如果口头遗嘱遗嘱无效怎样继承,谁能继承母亲的房子?口头遗嘱无效,又没有其他遗嘱,那么你母亲的房子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你父亲、你本人、你弟弟作为她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继承房子。
一般情况下,你们三人享有平等的份额。
但是也会因为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等原因导致份额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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