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逝的时候把房产留给了我,并立有遗嘱,但是遗嘱没有进行公证,请问这个遗嘱有效吗?如果遗嘱是有效的,继承来的房产能不能直接买卖?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关于房产继承的两个问题。
首先,没有公正的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必须得符合继承法对自书遗嘱或者是见证遗嘱的有关规定。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写;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其次,第二个问题,继承来的房产能不能直接买卖,继承房产后,如果是自己居住使用的,可以不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进行买卖赠与等改变房产权属的行为,必须先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再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