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远方亲戚今年65岁,儿子很早去世,自己一个生活,后来他跟远房侄子小王签订了一个遗赠扶养协议,由小王照顾他的起居住行,我远方亲戚死后房子存款给小王,但是该协议没有公证,那么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后来小王沉迷于网络游戏,对李某不管不顾,甚至打骂,李某想撤销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问题。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
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遗嘱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会具有更高的发了效力。
(二)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解除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被抚养人可以解除扶养协议,抚养人不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并且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被抚养人无需返还;
二是被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导致协议解除的,应补偿扶养人相应的扶养费用。
因此就本案而言,你的远方亲戚与小王之间完全是自愿协商一致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该协议有效,但是如果公证会具有更高的效力。
在本案中如果小王不履行扶养协议照顾扶养你亲戚或者你亲戚不履行扶养协议都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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