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三年前与我舅妈结婚,但是这桩婚姻遭到了外公外婆的反对,最终因舅舅的执意结婚,于是外公外婆与他断绝了往来,并声称断绝关系。
前一阵子,外婆病重,而外公却坚决表示不愿让舅舅回家照顾,外公说日后会把房子和所有的财产都给我妈,自己再搬进养老院生活。然后我想问一下,父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吗,断绝关系还有继承权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父女能否与子女断绝关系以及断绝关系是否还有继承权的问题。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有真实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所为的断绝关系,因为,血缘关系的存在家庭的基础之一,彼此间互有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想人为的解除这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法委所不容的。
有一种特例,就是收养的子女在成年之后,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了,便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关系.由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自行解除,即便是父母宣称断绝关系,也依然依法享有继承权。
此案中,父母是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的。
因此你的舅舅依然有继承权,其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所以,你的舅舅是有义务照顾病中母亲的。
再次,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你的舅舅作为法定继承人也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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