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和爸爸共住的房子动迁后分到一套公房,后爷爷出钱买成产权房。产权证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后,叔叔说要来继承房产。是否可以?爷爷的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爷爷没写过遗嘱,但病后一直是我和爸爸出钱出力照顾的)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的范围问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哪些财产可以被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因此,这套房子虽然是你爷爷出钱买的,但是却写的是你的名字,因此你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也就是产权人。
那么这套房子从法律上讲就不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了。
所有你叔叔也没有权利要求继承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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