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姥因为得了大病去世了,妈妈一直觉得没有对姥姥尽孝道,所以对于姥姥的死亡,她觉得很愧疚。在伤心欲绝的时候,妈妈因为不小心而被汽车给撞了,最终因为伤势太重而没有抢救过来。请问律师,这种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么?代位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
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说的情形不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你的说情形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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