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对妈妈的赡养最多,其他姐妹都不尽赡养义务,所以,我母亲决定将她的房产留给我,但是也没留些什么书面的材料。姐妹们觉得没有尽赡养义务,所以就和我说她们放弃继承,不过也没通过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后来,母亲死后,她们又反悔了。请问律师,继承权可以放弃么,放弃继承后还可以恢复继承权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
二是口头的方式。
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你如果能够举证你的姐妹们有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真实,那么她们就不能再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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