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日后为争夺家产而导致家庭不和,我爷爷前段时间立了份遗嘱。我朋友知道了,建议我让爷爷去公证一下,说那样比较好。请问,公证遗嘱有什么好处,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嘱公证的问题。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
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继承法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2、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3、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4、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我们去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三)书写遗嘱的草稿。
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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