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6岁的孔阿姨,来自河南农村,从2004年12月起,她就在陆老太身边当保姆。陆老太是位离休干部,未曾结婚生育,其父母也早已过世。今年1月27日,享年88岁的陆老太在一家医院病故。陆老太生前居住的一套位于浦东新区蓝村路某号103室房屋为陆老太与陈氏姐妹共同共有,而陈氏姐妹为陆老太同父异母姐姐之子陈先生的女儿。然而,2008年8月20日,陆老太自书遗书一份,把保姆孔阿姨认作孙女,载明:“……只要是我的东西全部由我孙女孔某某来继承……”同时,自书遗书也得到了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的见证。现陆老太去世后,陈氏姐妹不同意执行遗书。请问一下,什么样的遗赠是有效的,受遗赠人怎样才能取得赠予的财物?孔阿姨能不能根据遗嘱取得遗产啊!
首先,什么样的遗赠是有效的,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
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受遗赠人怎样才能取得赠予的财物呢,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所以孔阿姨只要在路老太去世后2个月内作出明示的接受遗产的表示就可以了。